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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高处作业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可以向任意从业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考核申请,进行取证、复审和换证。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有效期为6年。办理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提供资料详情请联系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为方便大家在所在地就近参加考试,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的“机构查询”界面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机构(考试点)。
高空作业证办理方式如下:
1、高空作业证去安监局办理。该证是安监局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高处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高空作业证办理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癫、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