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征集志愿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尚有部分院校和专业计划存在缺额。为使更多考生有进一步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对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征集志愿时间:7月31日-8月2日17:00。
其中,考生填报志愿并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31日8:00-20:00。院校审核时间为7月31日-8月2日17:00。
7月31日20:00前已填报志愿并提交审核的考生,招生院校审核不通过的,可以再改报其他院校,改报时间截止至8月2日15:00,过期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志愿不再允许修改。
二、征集志愿范围
成绩达到《关于公布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2020〕15号)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五科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外语类为五科总分和省统考二科总分),且未被录取的2020年本科插班生考生。
具体分数线如下:
文科类(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200分/100分
理科类(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180分/90分
外语类(五科总分/省统考二科总分):200分/100分
艺术类(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200分/100分
体育类(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190分/95分
职教师资类(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180分/90分
三、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
(一)查询是否被录取。本科插班生录取结果由相关招生院校负责公布。7月30日17:00起,考生可通过报考院校的官网、官微查询录取结果。
(二)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本科插班生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31日8:00-20:00开放“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7月31日20:00-8月2日15:00期间,仅限已填报征集志愿并提交院校审核,且院校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改报其他院校志愿。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考生凭考生号及本科插班生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未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专业。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网上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专业基础课、办学地点等情况。同时,应参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3号)的附件1所列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和专业表中对应专业相关信息,并仔细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便准确填报。
2.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或同一专业最多3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并设置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须按照原报考科类填报相应的专业,且考生省统考科目中的专业基础课须与所填报专业要求的省统考科目专业基础课一致。
3.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提交后,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审核考生资格。院校审核不通过的,在8月2日15:00前,考生可再次修改志愿并提交给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审核。考生如果填报了第二、三志愿,后续志愿院校不在征集志愿填报时进行资格审核,待投档时考生档案投到该院校时,再由相关院校进行审核,不符合投档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可做退档处理。请考生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自身条件符合该院校拟报考专业的要求,以免造成退档。
4.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完志愿不再更改后,应点击“提交征集志愿”按钮,提交所填报的志愿给院校审核。原则上招生院校须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考生可以在“填报征集志愿”页面查看审核结果。若院校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改志愿,并再次提交给院校审核。未提交或院校审核不通过的志愿为无效志愿,不能参与投档和录取。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院校审核通过,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各招生院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管理,严禁代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及修改考生志愿。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
5.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同其他考生同样填报。但参加征集志愿院校相关科类未完成的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增量计划,仅限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四、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8月3日19:00前,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5日12:00录取结束。8月4-5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投档采用梯度志愿投档方式。
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粤招办〔2020〕15号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以省统考三科总分(外语专业为省统考二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同一专业不同教学点的多个专业按1个专业,下同)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投档志愿顺序:按以上投档录取原则,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待第一院校志愿投出的考生审核录取完毕后,若有院校专业存在缺额计划,再按以上投档原则,对未录取考生的第二院校志愿进行补档录取;第二院校志愿投出考生审核录取结束后,若还有院校专业存在缺额计划,则按以上投档原则,对未录取考生的第三院校志愿进行补档录取。
原则上,每一次院校志愿投档时,先按院校专业缺额计划投全部参加了征集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再按院校建档立卡缺额计划投参加了征集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五、工作要求
各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职尽责,要按时、高效、严谨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任务。
附件: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