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单招2021年招生章程
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2021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做好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现状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五、特长生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须提供与特长相关的证书并参加与特长相关的综合测评。
六、免试生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申请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在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资阳环境科技
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96。
2.学校确认。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在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sczest.cn/,进入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所有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其他专业。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高职单招录取)。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打印《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3.资格审核。
(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
(2)考生按学院通知时间,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请携带《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特长专项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审查合格后,考生在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八、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加分政策
1、我院对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招总成绩加20分的照顾政策;
2、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度贫困县脱贫帮扶工作的意见》(川委厅〔2017〕61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全省藏区彝区45个县的考生,享受我院单招总成绩加20分的照顾政策。45个县名单如下:
凉山州:昭觉县、金阳县、越西县、盐源县、雷波县、布拖县、普格县、木里县、甘洛县、美姑县、喜德县;
甘孜州:乡城县、新龙县、色达县、康定市、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丹巴县、道孚县、得荣县、九龙县、泸定县、巴塘县、白玉县、稻城县、雅江县、理塘县、炉霍县;
阿坝州:松潘县、马尔康县、红原县、茂县、黑水县、小金县、金川县、汶川县、理县、阿坝县、九寨沟县、壤塘县、若尔盖县;
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
两区: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录取。
4、符合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
十一、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录取”的办法录取,即:按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录取到该专业。
2、对考生排序录取时,排序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文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总分。
3、对服从专业调剂和愿意调剂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定位次,由录取小组确定调剂录取专业。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评。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研究并公示后可调整类别和专业计划。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满5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补录并公示。
8、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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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五、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641300
联系电话:028—26597999、028—26095333(兼传真)
监督电话:028—26095000
咨询QQ:2574818552 800184133
学院网址:http://www.scze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