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微能力比赛的通知
2022年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微能力比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局属各学校:
为推进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变革,以赛促学、以赛促用,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经研究,现决定举办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2.0”)微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开放大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程办”)。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粤教继函〔2020〕1号)和《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穗教发〔2020〕11号)精神,落实微能力认证理念,促进教师能力提升工程2.0学习与实践。
三、比赛安排
(一)参赛对象: 广州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
(二)比赛方式
1.初赛:2022年3月-4月,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线上进行。由各区组织初赛,通过学校推荐、各区遴选的作品入围决赛,其中局属学校由市工程办组织初赛(具体操作指引见“继教网”首页-微能力比赛专题页-通知公告)。
2.决赛:2022年4月-5月,由市工程办组织决赛评审,并在广州开放大学(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41号)组织获奖作品颁奖和现场展示。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按38个微能力认证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评选,提升工程2.0培训阶段已提交的认证作业将自动转存到竞赛平台。教师可直接提交已认证的微能力认证作品,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作品后重新提交。
(四)比赛流程
1.学校推荐(3月14日-4月8日):学校对教师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推荐,推荐作品数不超过提交作品数的10%。
2.教师申报(3月14日-4月1日):教师个人登录“继教网”首页-微能力比赛专题页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
3.各区遴选(4月9日-4月18日):各区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对学校推荐的作品进行遴选,要求覆盖38个能力点。在覆盖38个能力点的前提下,不同系列的推荐名额可适当调整。此阶段可安排研训指导团队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各区遴选截止前,参赛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或重新提交各区建议退回修改的参赛作品。
4.市级决赛(4月19日-5月31日):市工程办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遴选,以每个能力点的参赛作品进行成绩排名确定冠、亚、季军及优秀奖,并组织现场演示和颁奖,现场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入围决赛的所有作品中,38个能力点分别设冠、亚、季军各1名,其余为优秀奖。冠、亚、季军的研训指导教师(各限报1人)可获得“竞赛指导奖”。
四、其他事项
(一)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视为同意并接受主办方制定的比赛安排、评分规则等全部规定。
(二)参赛选手应保证教学设计、课例视频等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在竞赛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主办方将通报到其所在单位并建议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市教育局负责比赛的统筹指导,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比赛的统筹协调,市工程办负责具体实施。
(四)主办方有权对所有选手的竞赛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参赛选手一经报名即视为授权市工程办使用其参赛作品等相关资料,包括出版以及在“继教网”上开放供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免费学习使用。
附件:
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微能力考核规范
2.202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微能力比赛各区推荐名额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郑燕芬、关钰丰,联系电话:83481101、837074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